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股市黑嘴汪建中被判7年罚亿元 称判太重将上诉
时间:2011-08-04 10:40:03    来源:    浏览次数:    财经首页    我来说两句()

 

  “不是恶意犯罪”

  新京报:有股民已经提起民事诉讼,要求赔偿损失,你怎么看?

  汪建中:我不承认我主观侵占股民利益。公司一年推荐股票上千次,我只利用55次,比例不大。当然,我行为不恰当、不合理,我没有否认,但不是恶意的犯罪。

  新京报:你在老家做了很多慈善事业,是否出于“占便宜”后想弥补?

  汪建中:不能这么理解……这是两回事。

  新京报:很多被你资助过的孩子曾立志“以汪建中为榜样”,你怎么面对他们?

  汪建中:很难回答……法院认为我有罪,可是所有行为,包括吃饭、走路都否认了吗?(叹气)

  “有钱支付罚金”

  新京报:以后还会涉足股市吗?

  汪建中:对判决结果很吃惊,心情还没平复,服刑漫长,谈这个太早了。

  新京报:这个事对家庭造成了什么影响?

  汪建中:全家人都进来了,(多名亲属涉嫌帮助转移资金被捕),还不知道判决结果。现在资金都被扣押了,没一分钱。

  新京报:对于高额的罚金,挣的钱够支付吗?

  汪建中:够。我给法院写信表示能偿还罚款,在公安阶段扣押的钱有一亿,还有一些财产扣押,能支付。

  - 事件回顾

  ●2001年8月

  汪建中注册成立了北京首放投资顾问有限公司。

  ●2008年11月21日

  中国证监会通报汪建中“先行买入证券、后向公众推荐、再卖出证券”,被没收非法所得1.25亿元,并罚款1.25亿元,对其采取终身证券市场禁入措施,并将本案移送公安机关。

  ●2010年10月

  汪建中因涉嫌操纵证券市场罪被提起公诉。

  ●2011年3月

  股民王某诉汪建中、北京首放操纵市场民事赔偿案立案。

  ●2011年8月3日

  汪建中被认定操纵证券市场罪,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罚金人民币约1.25亿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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